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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搅拌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市迎****花园D18****服务中心)工程****经济开发区**路8****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邮编:571152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搅拌站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居委会****开发区干冲办事处小铲滩区域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2****搅拌站生产线和1套水稳料拌合站生产线。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通过对项目运营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且作为**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搅拌站,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2)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 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2025 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不在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里面。综上,项目建设符合**省现行的产业政策。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选址未占用保护林地,项目位于洋浦港洋浦港区国际集装箱码头区域规划范围内,属于开发边界内。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与**市国土空间规划、**省总体规划相符。 |
| 清洁生产水平: | 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不使用锅炉;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项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本项目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 年版)》中禁止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业。且为临时配套项目,服务期满后进行土地恢复。运营期堆料区布置在封闭式厂房内,并采取降尘措施;砂石料堆场、装卸及运输产生的扬尘,料仓位于半封闭式的厂房内,配备自动喷淋系统及洒水车抑尘;骨料投料粉尘:输送带设置为全封闭设置;运输车辆动力扬尘:场区出入口设置洗车池,场内采用自动喷淋,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并通过洒水车及人工洒水抑尘;筒仓粉尘:全封闭设置,采用脉冲除尘系统除尘;搅拌机粉尘:全封闭设置,采用脉冲除尘器除尘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前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占地为临时用地,选用地块起伏相对平缓,根据项目特点,不涉及较大的开挖方和取土工程,主要为地块清表,项目土石方在场地内调运能够实现平衡,不外购和丢弃土方。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厂区内地面大部分均已硬化,防止水土流失。本项目建成后对厂界周边进行适当绿化。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比值 Q=0.00024< 1,环境风险较小。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