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嘉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宁乡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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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 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6-16

****环境局关于****

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汽车内饰件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回龙铺镇金玉村金旺南路58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日期

2025年6月16 日至2025年6 月20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项目,****汽车内饰件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市经开区回龙铺镇金玉村金旺南路58号**婴****公司闲置厂房生产车间第三栋1F、2F,占地面积为150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1万元。本项目拟建设一条汽车内饰件涂装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对汽车内饰件来料进行涂装。建设喷漆房,安装喷漆设备,产生的涂装废气经配套安装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年喷涂的汽车内饰件总表面积量为2.2万m2,物料总量约100t。根据******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生产工艺为对来料进行表面涂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装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以及打磨、静电除尘产生的少量粉尘。喷漆房的废气(漆雾、VOCs)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CO)”工艺。废气经干式过滤箱(吸附棉)吸附废气中漆雾后,再引入催化燃烧(CO)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位于本栋厂房楼顶),VOCs排放执行**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排放限值;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 m3/d,项目废水水质简单,不会对其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冲击影响。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本项目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不合格塑料素材、塑料打磨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分区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不定****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干式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源主要为油漆、润滑油等发生渗漏,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为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项目应做好分区防渗。根据建设项目可能渗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建设场地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环境保护承诺书

环境保护承诺书(嘉瑞).jpg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市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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