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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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6016.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根据《**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及《**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及补充协议将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补充协议综合管理服务费为(1年)人民币:22,332,469.19元(大写:贰仟贰佰叁拾叁万贰仟肆佰陆拾玖元壹角玖分),现第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综合管理服务费变更为(1年)人民币:21,465,650元(大写:贰仟壹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有效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 2026年6月30日。
2.在第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三条服务要求/13.其他管理要求”中增加第13.12款。
具体增加:在中华人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期间,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进行节日装饰布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节日装饰布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布置节日灯饰、悬挂横幅、彩旗及摆放节日绿化、花草、花卉盆景等;(2)布置节日庆典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悬挂灯笼、贴字等。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并结合《**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及《**区公共服务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项目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员实际情况,经与******协商,就该服务合同条款及费用达成一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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