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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4MB****4791 | 建设单位法人:焦晓春 |
| 钟丹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中华大街2277号 |
| ****救治能力提升二期(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5.729444 纬度: 42.2872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3 |
| 柳环审字〔2022〕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4MB123****1001U |
| 2022-07-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420.14 |
| 3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4MB****479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4MB****4791 | 验收监测单位:**省源地****公司 |
| ****0102MA173U812M | 竣工时间:2025-04-14 |
| 2025-04-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7 |
| 2025-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5103 |
| 你单位拟在****院内,不新增占地,**1栋综合楼,****医疗机构,不涉及传染病病房和传染病医疗设施等)建筑面积22461.53m2,配套建设附属公用设施等,本次扩建床位数180张,****医院共有床位416张。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城市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扩建位于****内,不新增土地。**1栋综合楼,****医疗机构,不涉及传染病病房和传染病医疗设施等)建筑面积22461.53m2,配套建设附属公用设施等,本次扩建床位数180张,****医院共有床位416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拟在****院内,不新增占地,**1栋综合楼,****医疗机构,不涉及传染病病房和传染病医疗设施等)建筑面积22461.53m2,配套建设附属公用设施等,本次扩建床位数180张,****医院共有床位416张。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扩建位于****内,不新增土地。**1栋综合楼,****医疗机构,不涉及传染病病房和传染病医疗设施等)建筑面积22461.53m2,配套建设附属公用设施等,本次扩建床位数180张,****医院共有床位416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医院进行就诊,医院按就诊流程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进行就诊,医院按就诊流程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站(日处理能力200t/d),只处理**综合楼废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一统河。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NH3和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取净化处理措施,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限值要求,经现有烟道排放。产生噪声的设备要加强日常检修和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门窗、隔声墙体、安装消音器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活性炭、污泥和栅渣、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收取处置。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强化运营、存储、转运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分两部分处理,其中食堂废水、****医院****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其余废水排****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在院区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一统河。本项目污水站为全封闭加盖,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85%)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专用烟**排,排气筒高度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门窗、隔声墙体及风机进出口安装消音器、基础减震、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活性炭、污泥和栅渣、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收取处置。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强化运营、存储、转运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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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5 | 6.513 | 0 | 0 | 0 | 8.398 | 6.513 | |
| 0.092 | 1.305 | 0 | 0 | 0 | 1.397 | 1.3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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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分两部分处理,其中食堂废水、****医院****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其余废水排****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 | 本****处理站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详见下图。因食堂废水和洗衣废水中不含有病菌,所****处理站监测点位仅监测pH、SS、CODCr、BOD5、氨氮、粪大肠菌群、总氯、动植物油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处理站排放口pH最大为7.2,悬浮物最大浓度为10mg/l,COD最大浓度为36mg/l,BOD5最大浓度为12.3mg/l,氨氮最大浓度为2.48mg/l,总氯最大浓度为5.40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浓度小于检出限20MPN/L,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处理站排放口pH最大为7.2,悬浮物最大浓度为18mg/l,COD最大浓度为45mg/l,BOD5最大浓度为14.7mg/l,氨氮最大浓度为2.62mg/l,总氯最大浓度为8.5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浓度为0.148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浓度小于检出限20MPN/L,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标准。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的规定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产生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产生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本次验收在污水站排气筒和食堂油烟净化装置设置2个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在厂界上风向设置一个废气无组织监测点位,下风向设置三个监测点位。实测本项目污水站排气筒氨气最大浓度为0.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8×10-4kg/h,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9×10-5kg/h,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269,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上风向氨气最大浓度小于检出限0.025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小于检出限0.001mg/m3,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小于检出限10,下风向氨气最大浓度为0.037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4mg/m3,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小于检出限10,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的规定。 | |
| 2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排放标准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房顶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排放标准 | 本次验收在污水站排气筒和食堂油烟净化装置设置2个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实测食堂油烟进口油烟浓度为9.4mg/m3,出口油烟浓度为0.6mg/m3,油烟净化效率为93.617%,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排放标准。 |
| 1 | 采取基础减振、封闭隔声等有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预处理消毒系统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生源及风机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封闭隔声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 本次验收在厂界东南西北共布置四个噪声监测点位。实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活性炭、污泥和栅渣、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收取处置。 |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活性炭、污泥和栅渣、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收取处置。 |
| 1 |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强化运营、存储、转运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本项目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强化运营、存储、转运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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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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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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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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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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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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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