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中心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危废暂存间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县甲玛乡****甲玛铜多金属矿二期建设工程选厂用地范围内;
公示内容:****危废暂存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8****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