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谯区珠龙镇盈福路15****社区办公用房201室
中标金额:288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区区“十五五”期间全区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编制 “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5〕64 号)、****林业局《关于做好“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25〕117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的要求。 服务时间:2025年6月底前(2025年6月20日前形成初步成果上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 章晓九 李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1)若中标价在 100万元以内,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的 1.2%;(2)招标代理费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市**区“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服务;2.**区“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方案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质疑和投诉的联系人:强文花 联系方式:153****7575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方式:0553-****2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广场a座
联系方式:强文花 153****7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文花
电话:153****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