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阳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服务采购询价的函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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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单位:

****农业农村局、****环境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任务工作,需要采购技术支撑服务。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就采购技术支撑服务向社会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采购名称:**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199800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开展1.14万亩受污染耕地种植现状调查。

2.实施100亩安全利用措施。

3.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对全区1.14万亩受污染耕地进行土壤和农产品协同采样,至少设置43个点位。采样方法按照《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的要求。样品分析测试指标、分析测试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按照《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395-201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等技术规范文件执行。

4.对**区土壤和农产品样品的监测分析结果进行系统评价,全面梳理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四)各服务单位报价应包括种植结构调查、取样、送样、土壤及农产品化验、评价报告、税费、交通、餐宿、保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五)本次询价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等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商。如有异常情况,我局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服务单位解释具体原因。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体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

(二)报价人必须具有服务该项目工作能力。

(三)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服务项目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四)报价人报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2.采购询价回执(见附件1)。

(五)提供无关联企业参与报价承诺书。即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活动。

(六)报价人应在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22日期间提交报价,逾期作废。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2-****960;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北9号。

附件:采购询价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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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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