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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地点:**市**区勒流街道江义村黄中南西二路6号5栋101之三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8′47.372″,北纬:22°52′46.660″。项目厂房占地面积1436.84m2,建筑面积为1436.84m2,主要从事空调配件生产,涉及注塑生产和模具维修工艺,其中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混料、烘料、注塑成型、修披锋等,设注塑机15台等。
结合****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项目针对环评及批复中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即空调配件185万件/年、塑料质量235.8吨/年,生产设备为15台注塑机及配套设备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67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