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学校项目(项目编号:****),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变更: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现变更为“3.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
R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现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R项目部分预留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22-2025-00708,”现变更为“1.招标条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22-2025-00731,”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6月16日00:00至2025年6月20日23:59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CA)、移动CA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现变更为“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6月17日00:00至2025年6月23日23:59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CA)、移动CA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1.招标人:****
地 址:阳****新区综合大道7号
联系人:梁细家 电 话:0714-****1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阳****新区**湖1号3期2栋二单元2902室
联 系 人:王文卿
电 话:178****6668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