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清拆综合门诊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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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拆综合门诊项目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25/06/17 15:07:32

我院综合门诊建于2020年,属于临时建筑,经第****公司鉴定为危房,不能正常使用。****财政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财资〔2022〕7号)文件要求,现我院拟清拆处理综合门诊,总计1项,评估残值总价为:600.00元。

欢迎各回收商就以下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内容进行回收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收事项及相关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发出公示后7天后截止。标书代写

2、结算:回收商中标成交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把固定资产的回收款一次性支付给我院。

3、回收款交纳后,回收商需在5日内完成清拆工作。本项目要求回收商拆除整个综合门诊(包含地上建筑、建筑范围地面的浅基础、建筑排水管道、建筑内电气线路等),并清理运输所有拆除出来的建筑垃圾以及混凝土修复平整地面。

二、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每个回收商只允许一次报价,多个(多次)报价的将不被接受。回收商报价为该建筑物的处置回收款,项目清拆人工、机械、材料、运输清理、地面修复、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回收商自行负责,我院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本项目最低报价为600元(含),回收商报价不得低于600元,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回收商应具备工程、工程维修或可回收等资质其中之一,报价时需提交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需提供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本项目将以具备资质要求的最高报价回收商为中标人。

有意向者请与****总务后勤科联系(联系电话:0750-****390;地址:****门市**区胜利路161号;邮政编码:529000),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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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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