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5〕23号
关于**区人行立体过街**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区人行立体过街**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区,工程主要包含6座人行**,及附属设施建设6座**分别为:安基东路****人行**、金鹏路交金铭东路路口人行**、**路交华阳路路口人行**、平东大道大海环路口人行**、****学校人行**、**栏路人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景观工程及管线迁改等。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学校师生过街的安全性,并大大提升沿线的交通效率。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8103.41万元,其中工程**费6220.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4.26万元,预备费343.73万元,管线迁改费88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5〕9号);
(二)《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5〕59号);
(三)《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珠金府办决〔2025〕30号);
(四)《**区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纪要》(珠金道安纪〔2024〕6号);
(五)《关于**区人行立体过街**工程项目资金证明的函》。
四、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核。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珠****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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