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一期(九华)充电桩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实力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一期(九华)充电桩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雨华产业园(经开区发展路以南,长潭西高速以西)。
2.3项目概况:根据企业提出的诉求,同时为有效解决雨华产业园新能源车辆充电问题,在雨华产业园A1栋综合楼西侧场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建设2台(1机2枪)120kW直流充电桩及4台7kW交流充电桩,并完善监控等运营设施设备。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内容包括充电桩、配电箱、电力电缆、摄像机、标识标牌、土方开挖回填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及以比选人要求为准。
2.5招标上限值:202237.06元
2.6资金来源:自筹。
2.7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2.9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三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5)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并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招标阶段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资料,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中选人在中选后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配备。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保障部门出具的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4、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比选申请保证金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比选申请文件;
5.2未按要求承诺的,****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从2025年6月17日起(**时间,****经济开发区-通知公告(http://yhjkq.****.cn/xxgk50/tzgg39/)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6.2 申请人若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5年6月20日16时00分(**时间)前(含)以不署名的形式发送邮件至邮箱(****@qq.com),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名称。
6.3 项目答疑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修改以及澄清****经济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http://yhjkq.****.cn/xxgk50/tzgg39/)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比选人概不负责。
7、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26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7.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康庭园17号栋四楼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的西北角)。标书代写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开标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6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市**区康庭园17号栋四楼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的西北角)。标书代写
8.3比选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如有)准时到会;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经济开发区振华路579号17号栋
咨询电话:0731-****6202
比选代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市高新区文轩路27****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邱细平、尹业江、段黎黎
电 话:0731-****0275、188****7030
邮 箱:****@qq.com
10、行政监督
监督单位: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731-****6108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