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灯具照明器件1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东路综合行政区2号办公楼5楼501室,邮编:528421
联系电话:0760-****3327
传 真:0760-****33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灯具照明器件100万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古镇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灯具照明器件100万件**项目建于**市古镇**洲**路13号二楼之1、首层之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用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灯具照明器件生产,年产灯具照明器件100万件。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物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