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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技园及仙林智谷新增电动车车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6-17 16:09
项目编号:XZP202****700214
项目名称:生命科技园及仙林智谷新增电动车车棚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生命科技园及仙林智谷新增电动车车棚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43355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 |
| 范围 |
生命科技园及仙林智谷新增电动车车棚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6-17 17:00 至 2025-06-24 17:00 |
| 获取方式 |
详见公告。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09 14:30 |
| 递交方式 |
送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09 14: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区纬地路9号管委会一楼116会议室 |
其他
生命科技园及仙林智谷新增电动车车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仙林****公司)联合招标代理单位****组织进行,两个招标人作为共同招标人,均享有共同的合同权利、承担共同的合同义务。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生命科技园及仙林智谷新增电动车车棚项目。
2、项目内容:**仙林智谷一期、****园区内**非机动车电车棚,主要内容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屋面及防水工程、地面装饰工程、热熔漆划线、电气、消防等施工以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4、建设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以通知开工日期算起),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标书代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投标文件须附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至少最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25年6月17日17:00至2025年6月24日17:00到****(**市**区**路697****中心A1栋702室)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谷工,联系电话:155****1821,QQ:****855959),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发至招标代理QQ,并于上述时间前完成购买招标文件手续。
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400元/份,电汇、手机支付等方式,售后不退。
2、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标书代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区纬地路9号管委会一楼116会议室。逾期收到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监督部门
**市**高新区纪检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紫东路1号
联系人:卞工
电话:025-****06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路697****中心A1栋702室
联系人:谷工
电话:025-****1262-800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