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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800MA7BC0C799 | 建设单位法人:梁文亚 |
| 杜文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海西**市 |
| **市郭勒木德镇**村706号 |
| 青豫直****基地乌图美仁20万千瓦光伏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海西**市 **海西**市 |
| 经度:93.255720 纬度: 36.90780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11 |
| 西生审〔2021〕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3000 |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800MA7BC0C79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754AX54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2900MA****526J | 竣工时间:2024-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010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30.630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200MW;光伏组件阵列由64个约3.13MWp子方阵组成。 本项目共设置32座储能集装箱,16座PCS集装箱,配建储能装机容量为40MWp;储能时长4小时,储能由32个1.25MW/5MWh储能单元组成。经光伏区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后,以2回35kV****园区35kv汇集站,****园区规划的330kV汇集站。 储能系统35kV集电线路长度约500m;采用地埋电缆敷设。 每16路组串接入1台196kW组串逆变器,共1024台逆变器。 每16台组串逆变器接1台3150kVA/35kV/0.8kV升压变压器,共64台箱变。 本场址区20万kW****园区2座35kV汇集站 发电区内电缆采用直埋方式敷设;接地工程电缆沟长80km;直流线路工程电缆沟长74km;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长15km。 采用单塔双回线路,共3塔6回架空线路送出,输出线路长度为3×15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30.630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200MW;光伏组件阵列由64个约3.13MWp子方阵组成。 本项目共设置32座储能集装箱,16座PCS集装箱,配建储能装机容量为40MWp;储能时长4小时,储能由32个1.25MW/5MWh储能单元组成。经光伏区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后,以2回35kV****园区35kv汇集站,****园区规划的330kV汇集站。 储能系统35kV集电线路长度约500m;采用地埋电缆敷设。 每16路组串接入1台196kW组串逆变器,共1024台逆变器。 每16台组串逆变器接1台3150kVA/35kV/0.8kV升压变压器,共64台箱变。 本场址区20万kW****园区2座35kV汇集站 发电区内电缆采用直埋方式敷设;接地工程电缆沟长80km;直流线路工程电缆沟长74km;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长15km。 采用单塔双回线路,共3塔6回架空线路送出,输出线路长度为3×15km。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电站的原理为太阳能通过电池组成的光伏组件方阵转换成直流电,经过逆变器转换成电压较低的三相交流电,再通过升压变压器转换成符合公共电网要求的交流电,并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供公共电网用电设备使用和远程调配。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电站的原理为太阳能通过电池组成的光伏组件方阵转换成直流电,经过逆变器转换成电压较低的三相交流电,再通过升压变压器转换成符合公共电网要求的交流电,并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供公共电网用电设备使用和远程调配。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机械划定运行路线,不得随意开辟便道,禁止占压、破坏施工范围外植被。做好挖填方平衡,项目施工结束后须清理现场,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清理与整治,并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进行景观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所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制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措施,防止物料抛洒,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加盖苦布,施工期产生的无组织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值。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全部用作场地洒水抑尘,禁止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其他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禁止外排。运行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的要求,用于绿化或道路抑尘用水,不外排。光伏板清洗水自然蒸发。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做好事故油池、危废库、防渗旱厕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并存留好隐蔽工程影像记录资料。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大风天气不进行土方作业,砂石料运输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已落实 施工期建设单位采取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对箱变基础开挖的上方回填后剩余的土层就近填入基坑压实、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苦布、针对道路扬尘,采取降低车速,定期喷洒道路等措施,施工期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已落实 施工期废水主要由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废水的排放加强管理,产生的养护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用水。项目施工人员盥洗污水在施工场地泼洒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项目施工场地设置1处防渗旱厕,不外排。 已落实 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材料运输交通噪声,采取在噪声敏感目标处限速、禁鸣、合理安排运行时间等办法将噪声危害降至最低,且施工期短暂,施工噪声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已落实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填埋场安全处置;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和弃渣,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均运****填埋场安全处置;****电站产生的废旧电子元件及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对事故油池等设施的日常环境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做好企业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事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建设单位已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与应急事故演练。 已落实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工程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生态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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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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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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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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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