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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4MA396WDN1Y | 建设单位法人:夏厚星 |
| 周桂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高新工业园宏业北路2号 |
| ****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各式机电产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工业园宏业北路2号 |
| 经度:116.123680 纬度: 27.78576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7 |
| 崇环审函【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4MA396WDN1Y001U |
| 2025-04-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1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4MA396WDN1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24MA396WDN1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381FE13B | 竣工时间:2025-03-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473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0台输送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0台输送设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购铁料、钢料等原辅材料进行切割、钣金、焊接、打磨、打孔→对机加工后的铁件进行脱脂、表调、磷化、喷塑、固化→对外购铝合金进行切割、打孔→将钢构件、进行表面处理后的铁构件、铝合金构件、管材以及其他零部件电线电缆等进行手工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购铁料、钢料等原辅材料进行切割、钣金、焊接、打磨、打孔→对机加工后的铁件进行脱脂、表调、磷化、喷塑、固化→对外购铝合金进行切割、打孔→将钢构件、进行表面处理后的铁构件、铝合金构件、管材以及其他零部件电线电缆等进行手工组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切割/焊接/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以NMHC计)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关浓度限值,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中烟尘、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类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类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以NMHC计)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浓度限值。厂内VOCs(以NMHC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达****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经孤岭水后排入**河。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在厂区北侧建设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m2),其设计及建设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计贮存能力80t,储存周期1年,本项目一般固废总计75.6084t/a,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交由有附近资质单位处理前,危险废物的存储应单独设置一间存放室。各类原材料和危废分区存放,禁止将不相容的原料和危废在同一容器内混装,装载液体、半固体危废容器内必须留有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GB18597-2023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车间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工作。并制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磷化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磷化废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气浮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脉冲除尘+超滤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锯床、铣床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布袋、除尘灰、无组织收集金属粉料、废滤筒、滤芯收集塑粉、焊渣、焊接头、废活性炭、废乳化液、沾染废乳化液刨花屑、危化品废包装、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边角料、焊渣、焊接头、废布袋、除尘灰、无组织收集金属粉料、废滤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滤芯收集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乳化液、沾染废乳化液刨花屑、危化品废包装、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原设计项目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由于项目实际建设原因,项目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2****处理站工艺为“调节+化学沉淀+气浮+隔油+初沉池+A2/O生化处理系统+二沉池”,****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气浮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站工艺进行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216 | 0 | 0 | 0 | 0.422 | 0.422 | |
| 0 | 0.375 | 2.134 | 0 | 0 | 0.375 | 0.375 | |
| 0 | 0.006 | 0.213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78.851 | 0 | 0 | 0 | 378.851 | 378.85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25 | 0.003 | 0 | 0 | 0.003 | 0.003 | / |
| 1 | 本项目磷化废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气浮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本项目磷化废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气浮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锌、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排放浓度均满****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脉冲除尘+超滤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关浓度限值要求;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DA001)中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类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脉冲除尘+超滤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塑粉尘(DA001)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关浓度限值要求;固化废气(DA001)中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关浓度限值要求;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DA001)中主要污染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类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通过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 | 通过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东、北两侧邻厂未进行检测,夜间不生产,西、南两侧昼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防止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 企业涂装车间、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初期雨水、事故池已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了防腐防渗建设。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在厂区北侧建设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m2),其设计及建设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计贮存能力80t,储存周期1年,本项目一般固废总计75.6084t/a,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交由有附近资质单位处理前,危险废物的存储应单独设置一间存放室。各类原材料和危废分区存放,禁止将不相容的原料和危废在同一容器内混装,装载液体、半固体危废容器内必须留有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GB18597-2023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车间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工作。并制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布袋、除尘灰、无组织收集金属粉料、废滤筒、滤芯收集塑粉、焊渣、焊接头、废活性炭、废乳化液、沾染废乳化液刨花屑、危化品废包装、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边角料、焊渣、焊接头、废布袋、除尘灰、无组织收集金属粉料、废滤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滤芯收集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乳化液、沾染废乳化液刨花屑、危化品废包装、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及时启用事故应急设施,收集泄露废水等,控制并削减项目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本企业设置了事故应急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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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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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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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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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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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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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