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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院评审办法》,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委员会组织完成了对****等28家医院的评审工作。经2025年5月29****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此次28****医院和2023年度评审3****医院的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二、****医院、****中心、****中心、****中心****医院;****医院****医院。
三、****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四、拟确定****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五、拟****人民医院****医院。
六、****人民医院、****大学****医院因国家绩效监测结果未达到相应标准,暂不确定评审结论,给予整改;****医院因第二部分数据评价、国家绩效监测结果未达到相应标准,暂不确定评审结论,给予整改。上述医院整改期内按原等级管理。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24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联系电话:025-****0877,传真:025-****0812。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