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街道天健创智新天地1栋602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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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区**街道天健创智新天地1栋602
起始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7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省**市**区协力路天健云途**
面积/数量 785.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办公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响应有效期 365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58.8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
履约条件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可****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网查询);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诺函;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4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联系人 王先生;战小姐 联系方式 0755-****0738;0755-****0510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地址 **区**街道天健创智新天地1栋102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现场踏勘联系人:罗小姐,联系方式:138****1790。
4.物业按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物业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5.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标准为8元/㎡/月。
6.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押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承租方累计拖欠租金、水电费或其他约定费用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8.物业移交后,承租方施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安全管理责任以出租方拟定《部分租赁物业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为准。
9.消防安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10.承租方使用特种设备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登记、使用、维保、定期检验。
11.对于出租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般隐患应立即整改当天回复,其他隐患应在7天内整改回复。若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管理方的同一类《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达三次,仍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租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12.承租方负责物业租赁期间的消防安全,承担本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与出租方无关的安全事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对出租方进行赔偿。
13.承租方拒不配合安全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不论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的责任与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若导致出租方造成更大或额外损失的,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
14.承租方租期结束后,应在保障不损坏出租方物业(包括升级改造后的情况)的前提下,按租赁期结束时现状交还物业至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索要改造补偿;如遇政府拆迁、土地利益整备统筹或城市更新等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承租物业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营损失(含前期改造投入),同时承租方应负责按出租方要求的物业交还时间,自行完成搬迁等一切事宜,确保如期交还物业至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索要所有经济损失补偿。
15. 该物业是**市天****公司委托****运营管理,最终承租方与**市天****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监督电话 0755-****0834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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