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的相关规定,****教育局委托****对****扩建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就《****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扩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县**南路以西,**大道以北,地块面积13454.78m2(20.18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1′5.851″,北纬35°58′31.725″,调查地块北侧为道路、绿地,绿地北侧为梁庙沟,西侧为道路、绿地,东****加油站、消防救援站、****,****花园二期。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
根据调查,2014年以前该地块为耕地,2015年地块内北部建设一座临时看护房用于临时居住,从2016年开始地块内种植树木,为林地,目前地块内为空地。根据《**县XC-01-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政府****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地块等4个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台政文[2025]22号)》,****小学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调查,通过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污染区域并进行现场走访和踏勘)。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检测结果对比对照点无异常情况,土壤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调查结论
综合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原则上认为地块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