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网络通信
某测试大厅装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某部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 项目名称:某测试大厅装备建设项目
二、 项目编号:ZWZX-ZX-2024-2-DG
3.1项目内容:该测试大厅建设,主要为本单位实施算法软件研发联试、自研及外包软件测试联试等工作提供场地、系统运行环境等保障。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完成通信网络、操作终端、云桌面、虚拟化云平台等大厅内有关硬件、软件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等。
注: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册(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3最高投标限价:661.05万元;
注:★若投标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交付时间: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3.5项目交付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市)交付。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不得为被宣告破产的;
4.4不得存在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4.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4.6不得处于被军委装备发展部依法限制或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
4.7不得存在有证据证明投标供应商在近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本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4.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军队单位不作此要求。(投标供应商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对其保密资格认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通过续期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11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过期的或已通过审查但未下发证书的,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
4.11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4.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及产品投标。
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6.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己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6月24日,9:00至11:30;14:30至17:00。(**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省**市**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招标业务二部)。
6.3领取要求
指定专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购买当月除外)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院校学生或军人等无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出示);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4)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未取得证书的和证书过期复审的,应按照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6)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过期的或已通过审查但未下发证书的,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提供①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声明;②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声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④未被宣告破产声明;⑤不存在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情形的声明;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⑦未处于被军委装备发展部依法限制或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声明;⑧不存在有证据证明投标供应商在近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本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的声明。(格式见附件4,投标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①附件格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领取;
②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未取得相关证书或相关证书过期的,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委员会判定为准。
7.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7月9日08:3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7.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09:0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7.3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9日09:0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7.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同为:**省**市**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招标承办机构:****
联 系 人:刘云妮、雷霖生
电 话:135****0129、180****5823
采 购 人:中国人民**军某部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9-****8490
业务监督联系人:庞先生,电话:029-****839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纪检监督联系人:丁先生,电话:029-****836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