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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水许可审批 |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其他,DOC,其他 |
| 2025-06-10 |
| **水利局 |
| 2025-06-10 |
| 暂无 |
| 歙水政函〔2025〕81号 |
| 取水许可变更及延续 |
| 关于****等取水许可变更及延续的批复 |
****、**金仕****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取水许可变更的函》《关于申请取水许可延续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政府令第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以及取水单位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供需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取水权人由******公司(信用代码913********593365J)变更为****(信用代码****1002MAEFFA9R3L),取水工程由******公司取水井变更为****取水井,法人由夏冬富(身份证号****251965********)变更为张驰(身份证号****211990********),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二、同意**金仕****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341021S2020-0036),取水许可延续从2025年6月29日至2030年6月28日,年取水许可量由80万m3变更为64万m3,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三、以上批复同意延续取水许可的取水户(以下简称“以上取水户”)应在取用水过程中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生产废水和雨水的回收利用率,需排放的废污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保证退水或者排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以上取水户应切实做好计量设施的日常维护,并按有关规定对计量设施进行检验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计量准确。计量设施受损时应及时修复,****机关。
五、以上取水户应按照规定和要求登录“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n/fw/)填报取用水情况;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登录安****认证中心,填报本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
六、以上取水户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保护等相关工作。
七、以上取水户应根据核实和确认的实际取水量、水**税征收标准及时缴纳水**税。
八、本机关依法对取水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时,以上取水户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九、本机关在发生重大旱情等特殊情况时,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量决定,以上取水户应当严格执行。
特此批复
项目统一代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