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草料基地提升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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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基地提升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阅读
****水利局2023-02-15 18:51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县****基地提升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函询相关专家审查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库兰萨日克乡别迭里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78°43′50.37″,北纬41°1′0.46″。项目地块位于县**北侧约25km处,地块南侧有306省道、北侧有314国道途经,通过乡镇道路与之相连,现状交通便利。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地平整、渠道维修**、种植措施、配套附属设施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3.50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维修改建区占地面积86.76hm2,规划**区占地面积26.74hm2,原始占地类型为人工牧草地、田坎、沟渠、裸岩石砾地、农村道路。本项目土石方开挖回填总量为42.75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量为6.34万m3,土石方回填量为36.41万m3,无废弃土石方,借方30.07万m3,借方来源于库兰萨日克乡别迭里村灌溉高地平整自建项目。本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工,2022年10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该项目总投资为1116.3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00.83万元,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资金。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应注意扰动地表的恢复。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13.50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扰动地表及损坏植被面积113.50公顷,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342.80吨。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8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为87%,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3%、林草覆盖率为22%。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各防治分区防治措施,项目划分为1个一级防治区和2个二级防治区,一级防治区即山前洪积倾斜**防治区,二级防治区即维修改建防治区、规划**防治区。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04.05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保措施投资86.24万元,水保方案新增投资17.81万元;水土保持总投**工程措施投资为4.2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70.1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11.83万元,独立费用17.81万元,基本预备费不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水利局书面报告工程建设信息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水办水保〔2017〕121号)的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项目方可投产使用。

附件:**县****基地提升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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