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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801MAC4BBB29T | 建设单位法人:周鹏 |
| 周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市勐养新路半坡寨大木岗河 |
| 西双版纳精琨再生**回收利用堆料处理点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勐养新路半坡寨大木岗河 |
| 经度:100.87474 纬度: 22.03823 | ****机关:西****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4 |
| 西环景审〔2023〕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801MAC4BBB29T001Q |
| 2024-10-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801MAC4BBB2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800MA6N39DK6W | 验收监测单位:西双版纳****公司 |
| ****2801MA6P404F0T | 竣工时间:2024-10-30 |
| 2025-02-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5 |
| 2025-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西双版纳环保信息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7.2万m3/a碎石料,4.8万m3/a水泥稳定碎石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2万m3/a碎石料 |
| 因资金匮乏,现目前仅建设了碎石料生产线,故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主要验收内容为:年产7.2万m3/a(16万t/a)碎石料(锤礳后的建筑废料)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破碎-锤礳-筛分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锤礳-筛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局**分局关于西双版纳精琨再生**回收利用堆料处理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西双版纳精琨再生**回收利用堆料处理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通过审批前公示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省西双版纳州**市勐养新路半坡寨大木岗河,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包括生产厂房、原料堆场、水泥筒仓、办公楼等,并配套设置沉淀池、化粪池、布袋除尘设备、洒水喷淋设施等环保设施及供电、供水系统等公用设施,项目年生产碎石料7.2万m3(16万吨),年生产水泥稳定碎石层4.8万m3(12万吨)。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0%。 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后,项目建设及运行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分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与运行期间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与建议,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厂房设置为封闭式厂房,物料搅拌及破碎、锤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要求排放;规范设置废气排污口,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监测平台,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GB15562.1-1995)等要求设立排污口标识牌;水泥筒仓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仓顶空气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堆场设置洒水喷淋系统,物料运输采用全封闭皮带机输送,无组织颗粒物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要求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运营期拌合机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除尘器尘渣、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等。沉淀池沉渣、除尘器尘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综合消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含油抹布和废手套,经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建设并设立标识。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100%。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与日常维护;对破碎机、锤机、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必要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喷淋洒水、及时清扫、择时分段湿法作业、防尘网抑尘、篷布遮盖运输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须妥善处置。施工过程应做好挡墙除险加固工程,合理设计施工,严格落实施工监理制度。 (六)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并做好相关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加强入场原料管控,严禁以生活垃圾、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质作为原料。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设置废水事故池,落实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及演练,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避免污染事件发生。 (七)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非法排污。 四、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西环发〔2022〕3号)相关规定,你公司须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出具验收意见,依法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验收意见书、验收报告等相关信息,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验收材料整理归档 | 实际建设情况:1、生产厂房为封闭式厂房,物料搅拌及破碎、锤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稳定达到《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要求排放;已规范设置废气排污口,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监测平台,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等要求设立排污口标识牌;原料堆场设置洒水喷淋系统。 2、项目须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无生产废水产生,无废水外排。 3、按照要求固废100%处置。 4、厂区布局合理,设备定期保养与日常维护;已设置基础减震。仅昼间生产。 5、按照要求合理施工,期间无投诉。 6、规范设置相关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已编制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 7、本厂接受社会监督 |
| 本项目因为是分期验收,故以下措施因未建设而未落实:1、水稳层生产线暂未建设,故涉及所有相关配套设施均未建设;2、项目租赁附近房屋作为办公生活区,故未在厂区占地范围内进行建造;3、场地无条件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备保养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产生的废机油不在厂区内储存,维修用的机油重复利用不外泄,含有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其余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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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粉尘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DA001排气筒 |
| 1 | 破碎机、锤礳机等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距离衰减,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管理 | 厂界四周-东南西北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除尘器尘渣、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等。沉淀池沉渣、除尘器尘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综合消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含油抹布和废手套,经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建设并设立标识。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100%。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除尘设施粉尘、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设施粉尘由厂家更换布袋时统一带走处理,在严格落实营运期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率10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
| 1 | 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并做好相关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加强入场原料管控,严禁以生活垃圾、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质作为原料。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设置废水事故池,落实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及演练,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避免污染事件发生 | 各污染措施均得到落实,并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已设置废水事故池、相关应急物资储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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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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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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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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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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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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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