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5-2026年食堂采购食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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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6年食堂采购食材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18: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开标厅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19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冬华、郑玲、胡文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7686-860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福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林/059****1950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冬华、郑玲、胡文姬/0591-****7686-8606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食堂采购食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2026年食堂采购食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食堂采购食材服务项目,包括采购、运输、装卸、售后等服务,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配送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辅料、各类蔬菜、水果、新鲜肉类、新鲜水产品、冷冻食品(水产品冻品、肉类冻品)、干货等。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相关);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方式:①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办理,填写报名表。②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发邮件至我司。邮箱:****@163.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0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标书代写

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0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标书代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相关);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福马路2号

联系方式:王林/059****19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刘冬华、郑玲、胡文姬/0591-****7686-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华、郑玲、胡文姬

电 话: 0591-****7686-860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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