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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当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现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对丰园路2号院1号楼进行改建,主要功能包括门诊、医技、药房、病房和设备用房等,****处理站1座。项目占地面积3003.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01.4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新增床位36张。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东**广渠门内大街47****中心A座6层
联系人:魏丽萍
联系电话:186****4328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国家卫生健****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璐璐
联系电话:158****8287
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北路27号
四、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技术服务单位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以及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态度、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