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偶、热电阻、补偿导线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7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6月20日23时59分59秒
本热电偶、热电阻、补偿导线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 | ****548元 | 合格 | 不超过9天 |
| 2 | ****公司 | ****456元 | 合格 | 9天(服务期2年) |
| 3 | **市****研究所有限公司 | ****606元 | 合格 | 交货周期为接到订单后不超过9天,本次投标服务周期为2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郑岩 | / |
| 2 | ****公司 | 孟凡瑞 | / |
| 3 | **市****研究所有限公司 | 宋晓佳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市****研究所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正式的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一)评标情况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2未被****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1.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1.4本次所投产品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国关境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中标候选人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法务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万莲路1号
联系人: 李梓竹
电话:024-****2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李含超、李瑞先、霍天舒
电话:010-****4160
电子邮件:****@cntci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