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须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6-17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6-17 阅读次数 :28 发布人:****
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
编号:****
受****委托,本中心将对公交候车亭广告位3年经营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集团现有公交候车亭站点807个,**(**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三环、北至中横线)647个、乡镇区域(镇萧线部分、余慈连接线、东三环部分、横河等)160个,按广告发布位置规格分为六大类,一类为两大牌一小牌,二类为两大牌,三类为三小牌,四类为一大牌一小牌,五类为一大牌,六类无广告发布位。807个公交候车亭站点共有广告发布位1582个,其中大牌1052块、小牌530块。具体如下:
1、对规格为一类(两大牌一小牌)、二类(两大牌)候车亭中可出租广告牌为一块大牌。**可出租广告位207块、乡镇可出租广告位143块,合计350块。 2、对三类(三小牌)、四类(一大牌一小牌)候车亭可出租广告位为一块小牌。**可出租广告位262块,乡镇无可出租广告位,合计262块。
3、五类(一大牌)、六类均无可出租广告位。
根据以上分类统计,可出租广告位共计612块,其中大牌350块、小牌262块。除上述可出租广告位以外,剩余970块广告发布位由竞得人免费发布公益广告,其中大牌702块、小牌268块,每块广告位正反面均需发布公益广告,并按每年1次更换版面。
三年经营权底价:281.49万元,竞价保证金:20万元。
经营权租赁起止日期:2025年7月12日—2028年7月11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本项目由**禾盈房****公司评估,甬禾评报字【2025】第005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户外广告经营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上午9:00至6月30日下午4:30。
网络竞价网址为:**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125.****.90/。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银行卡、网银、存折转账等方式****中心账户,随后进入网络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价登记。****银行:浙商银行****支行,账号:332********162,收款单位:****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本中心地址:**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2025年6月23日(工作时间),134****6882金女士。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7月1日上午9:30。
七、竞价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咨询电话
出租方:****,134****6882金女士;
委托代理方:****,****5833许先生;
**市****办公室交易监督电话:****2032。
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登录**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
****
2025年6月17日
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网络竞价须知
编号:****
受****委托,本中心将对公交候车亭广告位3年经营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集团现有公交候车亭站点807个,**(**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三环、北至中横线)647个、乡镇区域(镇萧线部分、余慈连接线、东三环部分、横河等)160个,按广告发布位置规格分为六大类,一类为两大牌一小牌,二类为两大牌,三类为三小牌,四类为一大牌一小牌,五类为一大牌,六类无广告发布位(具体详见附件1:公交站点广告发布位汇总清单)。807个公交候车亭站点共有广告发布位1582个,其中大牌1052块、小牌530块。具体如下:
1、对规格为一类(两大牌一小牌)、二类(两大牌)候车亭中可出租广告牌为一块大牌。**可出租广告位207块、乡镇可出租广告位143块,合计350块。 2、对三类(三小牌)、四类(一大牌一小牌)候车亭可出租广告位为一块小牌。**可出租广告位262块,乡镇无可出租广告位,合计262块。
3、五类(一大牌)、六类均无可出租广告位。
根据以上分类统计,可出租广告位共计612块,其中大牌350块、小牌262块。除上述可出租广告位以外,剩余970块广告发布位由竞得人免费发布公益广告,其中大牌702块、小牌268块,每块广告位正反面均需发布公益广告,并按每年1次更换版面。
三年经营权底价:281.49万元,竞价保证金:20万元。
经营权租赁起止日期:2025年7月12日—2028年7月11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本项目由**禾盈房****公司评估,甬禾评报字【2025】第005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户外广告经营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
三、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上午9:00至6月30日下午4:30。
3、网络竞价网址:**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125.****.90/。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银行卡、网银、存折转账等方式****中心账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人****银行间转账时间)。****银行:浙商银行****支行,账号:332********162,收款单位:****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竞价人可进入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6、竞价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价人的手机号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四、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竞价截止时间内登录竞价系统,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标书代写
3、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重新登录竞价系统。
4、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6、本次网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竞价人的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并经网络交易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价人报价,不得修改或撤回,竞价结束前,竞价人可多次报价。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00元的整数倍。当竞价人的报价超过当前最高报价的两倍时,报价就不能提交,竞价人需调整加价幅度后重新提交。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原承租权人要取得优先承租权,必须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将系统发****中心。原承租人可以按当前显示的最高价报价,也可以增价报价。
11、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2、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4、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在竞价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六、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价)人竞得(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中心直接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同时,本次交易项目作流标处理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期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5)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
4、因竞价保证金处置引起的纠纷,由交易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九、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因不符合资格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于2025年7月2日携带相关****中心(**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一楼115室)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出具《资格审查确认单》。
3、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得人,按竞价文件约定的时间签订合同;若竞得人未能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后不符合资格条件,则出租方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十、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2025年7月10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
****中心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浒山支行,账号:395********008524。
十一、履约保证约定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另行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十二、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4时前完成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结束。
十三、双方约定事项
1、公交候车亭产权属于****,竞得人享有公交候车亭站点广告发布经营权。
2、关于广告内容
①竞得人不得将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出让、转让、抵押、转包给第三方,不得在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上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②竞得人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布商业广告,发布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相关法规及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内容必须健康、真实、合法。
③广告位不得出现空白广告面。广告完好率为100%,要求版面平整、无破痕、无褶皱、无脱胶、无褪色。对于具有时效性的过期广告,需及时撤除并更换新广告。
④遇到文明城市检查等特殊情况竞得人需要服从出租方的发布要求,免费制作发布相关公益广告。
⑤每个公交站台正、反面50%以上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文明办要求实施。
⑥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需在3个月内完成所有公益广告的重新制作发布,并按每年1次更换版面,更换前需向出租方提供一份更换清单。期间公益广告出现画面褪色、脱落、破损、缺失等,均由竞得人无条件免费维护、更换。
⑦广告制作材质必须符合环保,提倡使用高科技环保材料。
3、关于公交候车亭拆除和新增
竞得人不得擅自设置和拆除广告位。对遇到市政建设道路改造不可抗力或候车亭维修等因素导致广告位取消的,广告位取消数量占总广告发布位数(807个)3%以下的不做补偿,3%以上的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参照新增公交候车亭广告发布位标准费用计取)。对新增公交候车亭的广告发布位,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计确定后,以成交价/评估价作为系数,乘以区域评估价作为新增费用,所新增费用于当年经营权到期前15个自然日内与下一年经营权价款同步支付。
4、经营权期限届满,出租方即时收回广告发布位经营权,竞得人的广告发布期不得超过经营权租赁期限。
5、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须终止合同的,双方按实结算金额,双方不再另行补偿。
十四、违约责任及罚责
1、竞得人若将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以出让、转让、抵押、转包给第三方,或在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上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等行为的视作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付租金折算后退还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实际损失要求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核实竞得人若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广告内容,每发生一起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整改期限为5个自然日,限期未整改的,由出租方发布公益广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广告发布位若出现空白广告面或版面出现褶皱、破损、脱胶、褪色、脱落等整改期限为5个自然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每发现一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并由出租方发布公益广告,期间所产生全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竞得人对于具备时效性的过期广告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撤除并更换的,每发现一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
4、对于拒不配合文明城市创建的行为,每发生一起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5、若有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公益广告发布区域未达到出租方要求,应做公益广告而未做公益广告的,整改期限为5个自然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按缺少数量每块每次扣除500元,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逾期未完成的,出租方有权取消竞得人的广告发布经营权,已付租金折算后退还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竞得人应按合同约定每年进行1次公益广告更换,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更换的,每发现一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
7、竞得人应确保广告制作材料符合环保标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竞得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每发现一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
8、竞得人一年内出现3次整改不到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付租金折算后退还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且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予以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以上第1条至第9条中所涉及到扣除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在当年经营权到期前15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补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十五、有关考核
合同签订后,每年由出租方组织对竞得人开展一次考核,年度考核通过的,合同继续履行;年度考核未通过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详见附件2:公交候车亭站点广告经营权年度考核表)。
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人参考,****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转让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
2025年6月17日
合同格式
经 营 权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经营权租赁标的
****集团现有公交候车亭站点807个,**(**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三环、北至中横线)647个、乡镇区域(镇萧线部分、余慈连接线、东三环部分、横河等)160个,按广告发布位置规格分为六大类,一类为两大牌一小牌,二类为两大牌,三类为三小牌,四类为一大牌一小牌,五类为一大牌,六类无广告发布位(具体详见附件1:公交站点广告发布位汇总清单)。807个公交候车亭站点共有广告发布位1582个,其中大牌1052块、小牌530块。具体如下:
1、对规格为一类(两大牌一小牌)、二类(两大牌)候车亭中可出租广告牌为一块大牌。**可出租广告位207块、乡镇可出租广告位143块,合计350块。 2、对三类(三小牌)、四类(一大牌一小牌)候车亭可出租广告位为一块小牌。**可出租广告位262块,乡镇无可出租广告位,合计262块。
3、五类(一大牌)、六类均无可出租广告位。
根据以上分类统计,可出租广告位共计612块,其中大牌350块、小牌262块。除上述可出租广告位以外,剩余970块广告发布位由乙方免费发布公益广告,其中大牌702块、小牌268块,每块广告位正反面均需发布公益广告,并按每年1次更换版面。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竞价方式。
2、租赁期限: 年,自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 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00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采用按年度一次性付款方式,以成交价款的平均值分 次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必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汇入****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的租金由乙方在前一年租期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履约保证约定
标的成交后,乙方须另行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公交候车亭产权属于****,乙方享有公交候车亭站点广告发布经营权。
2、关于广告内容
①乙方不得将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出让、转让、抵押、转包给第三方,不得在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上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②乙方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布商业广告,发布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相关法规及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内容必须健康、真实、合法。
③广告位不得出现空白广告面。广告完好率为100%,要求版面平整、无破痕、无褶皱、无脱胶、无褪色。对于具有时效性的过期广告,需及时撤除并更换新广告。
④遇到文明城市检查等特殊情况乙方需要服从甲方的发布要求,免费制作发布相关公益广告。
⑤每个公交站台正、反面50%以上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文明办要求实施。
⑥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3个月内完成所有公益广告的重新制作发布,并按每年1次更换版面,更换前需向甲方提供一份更换清单。期间公益广告出现画面褪色、脱落、破损、缺失等,均由乙方无条件免费维护、更换。
⑦广告制作材质必须符合环保,提倡使用高科技环保材料。
3、关于公交候车亭拆除和新增
乙方不得擅自设置和拆除广告位。对遇到市政建设道路改造不可抗力或候车亭维修等因素导致广告位取消的,广告位取消数量占总广告发布位数(807个)3%以下的不做补偿,3%以上的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参照新增公交候车亭广告发布位标准费用计取)。对新增公交候车亭的广告发布位,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计确定后,以成交价/评估价作为系数,乘以区域评估价作为新增费用,所新增费用于当年经营权到期前15个自然日内与下一年经营权价款同步支付。
4、经营权期限届满,甲方方即时收回广告发布位经营权,乙方的广告发布期不得超过经营权租赁期限。
5、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须终止合同的,双方按实结算金额,双方不再另行补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罚则
1、乙方若将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以出让、转让、抵押、转包给第三方,或在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上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等行为的视作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付租金折算后退还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实际损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核实乙方若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广告内容,每发生一起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整改期限为5个自然日,限期未整改的,由甲方发布公益广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广告发布位若出现空白广告面或版面出现褶皱、破损、脱胶、褪色、脱落等整改期限为5个自然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每发现一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并由甲方发布公益广告,期间所产生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对于具备时效性的过期广告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撤除并更换的,每发现一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
4、对于拒不配合文明城市创建的行为,每发生一起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5、若有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公益广告发布区域未达到甲方要求,应做公益广告而未做公益广告的,整改期限为5个自然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按缺少数量每块每次扣除500元,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广告发布经营权,已付租金折算后退还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每年进行1次公益广告更换,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更换的,每发现一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
7、乙方应确保广告制作材料符合环保标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每发现一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
8、乙方一年内出现3次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付租金折算后退还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予以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以上第1条至第9条中所涉及到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须在当年经营权到期前1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补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有关考核
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由甲方组织对乙方开展一次考核,年度考核通过的,合同继续履行;年度考核未通过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详见附件2:公交候车亭站点广告经营权年度考核表)。
第九条 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乙****交易中心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中心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第十条 交割
甲方应于20 年 月 日下午4点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予以支付的,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5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鉴证方:****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