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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7JL1KT9T | 建设单位法人:潘龙辉 |
| 潘龙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园区****车站南面 |
| ****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车站南面 |
| 经度:115.73263 纬度: 28.284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9 |
| 丰环评字〔2022〕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00 |
| 3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1MA7JL1KT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25MADXKDJH5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0MA3684U62W | 竣工时间:2024-1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12d789c |
| **项目,属于C2613无机盐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C2613无机盐制造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0000t/a碳酸锂 | 实际建设情况:50000t/a碳酸锂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烘干、混料、焙烧、粉碎、水浸、除杂、蒸发浓缩、树脂除杂、沉锂、洗涤、脱碳、蒸发结晶、冷冻、沉磷酸锂、碳化、干燥粉碎、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采用烘干、混料、焙烧、粉碎、水浸、除杂、蒸发浓缩、树脂除杂、沉锂、洗涤、脱碳、蒸发结晶、冷冻、碳化、干燥粉碎、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 |
| 本次验收不涉及二期工程磷酸锂和铷铯母液,其他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冷凝水经热能回收后回用于纯水制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排放。 废气:⑴锂云母生产线烘干焙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SNCR脱硝+40米高排气筒”处理;⑵锂辉石生产线烘干焙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SNCR脱硝+40米高排气筒”处理;⑶锂云母生产线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⑷锂云母生产线破碎、风冷、粉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⑸锂辉石生产线破碎、风冷、粉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⑹锂辉石生产线酸化炉废气采用“旋流碱液吸收塔+电除雾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⑺锂辉石生产线热风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15米高排气筒”处理;⑻焙烧筒仓粉尘无组织排放 ⑼酸化车间酸化废气无组织排放;⑽脱碳废气采用“旋流碱液吸收塔+15米高排气筒”处理;⑾碳酸锂干燥粉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⑿磷酸锂干燥粉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⒀沉磷酸锂废气采用“旋流碱液吸收塔+15米高排气筒”处理;⒁熟料仓、破碎缓冲仓筒仓呼吸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25米高排气筒”处理;⒂烘干窑缓冲仓筒仓呼吸废气、辅料仓筒仓呼吸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25米高排气筒”处理;⒃沉锂车间三合一尾气收尘(18台三合一烘干)无组织排放;⒄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6个缓存料仓收尘+6个包装机收尘+6个罗茨风机尾气)无组织排放;⒅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4个缓存料仓收尘+4个包装机收尘+4个罗茨风机尾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降噪。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设置1座1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5m2的危废暂存间。收集的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除杂渣、碳化除杂渣等收集后回用;废原料包装袋、废滤布、废布袋、废耐火材料、除磁渣等外售**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工艺中蒸发产生的冷凝水经热能回收后回用于纯水制备工序,不外排;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解析液、浸出渣渗滤液等生产废水经除铊一体化处理设备(25m3/h)处理满足车间排放标准后,再经除氟处理设备(100m3/h)处理达标后****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系统(除铊一体化处理设备100m3/h)处理满足车间排放标准后,再与车间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并进入除氟处理设备(100m3/h)处理达标后,****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属清下水,****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⑴锂云母生产线烘干焙烧废气经炉内SNCR脱硝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1根53米高排气筒(DA001)处理;⑵锂辉石生产线烘干焙烧废气经炉内SNCR脱硝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1根53米高排气筒(DA002)处理;⑶锂云母生产线投料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处理;⑷锂云母生产线破碎、风冷、粉磨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4)处理;⑸锂辉石生产线破碎、风冷、粉磨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24米高排气筒(DA012)处理;⑹锂辉石生产线酸化炉废气采用2套“文丘里除尘器+水洗塔+脱硫塔(NaOH)+湿式电除尘器”+1根40m高排气筒(DA013)处理;⑺锂辉石生产线热风炉废气采用炉内SNCR脱硝+1根40米高排气筒(DA014)处理;⑻焙烧筒仓(酸化熟料仓)粉尘采用2套“布袋除尘”+2根40米高排气筒(DA015、DA016)处理;⑼酸化车间酸化废气采用2套“碱液喷淋”+2根26米高排气筒(DA017、DA018)处理;⑽脱碳废气采用1套“旋流碱液吸收塔”+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6)处理;⑾烘干物料粉尘采用2套“布袋除尘+喷淋塔”+2根27米高排气筒(DA019、DA020)处理;粉碎粉尘采用“10台布袋除尘+3台喷淋塔”处理后1根27米高排气筒(DA011)处理;⑿磷酸锂干燥粉碎粉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⒀沉磷酸锂废气不在本次验收范围;⒁熟料仓、破碎缓冲仓、烘干窑缓冲仓、辅料仓等筒仓均采用封闭式筒仓,废气产生量很小,少量熟料仓、破碎缓冲仓筒仓呼吸废气、烘干窑缓冲仓筒仓呼吸废气、辅料仓筒仓呼吸废气等无组织排放;⒂沉锂车间三合一尾气收尘(18台三合一烘干)采用1套“喷淋塔”+1根27米高排气筒(DA021)处理;⒃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6个缓存料仓收尘+6个包装机收尘+6个罗茨风机尾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喷淋塔”+1根27米高排气筒(DA022)处理;⒄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4个缓存料仓收尘+4个包装机收尘+4个罗茨风机尾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喷淋塔”+1根27米高排气筒(DA023)处理。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车间内生产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企业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工作,各类管线均为可视化并标明物料及流向等。 固体废物:企业已按要求于车间内设置1座1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80m2的危废暂存间。收集的废机油、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弃物及空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除杂渣、碳化除杂渣等收集后回用;废原料包装袋、废滤布、废布袋、废耐火材料、除磁渣等外售**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1、增大废水处理规模;2、优化酸化炉废气处理工艺,由1套“旋流碱液吸收塔+电除雾器”调整为2套“文丘里除尘器+水洗塔+脱硫塔(NaOH)+湿式电除尘器”,增大废气处理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3、焙烧筒仓粉尘由无组织调整为2套“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外排,减少污染物排放;4、酸化车间酸化废气由无组织排放调整为2套“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外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碳酸锂干燥粉碎粉尘由“布袋除尘”调整为烘干物料粉尘采用2套“布袋除尘+喷淋塔”、粉碎粉尘采用“10台布袋除尘+3台喷淋塔”处理达标后外排,优化了废气处理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6、沉锂车间三合一尾气由无组织排放调整为“喷淋塔”处理达标后有组织外排,减少污染物排放;7、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由无组织排放调整为2套“布袋除尘+喷淋塔”处理达标后有组织外排,减少污染物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座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5000m3。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1座容积4970m3事故池,另建设1座1938.3m3初期雨水池,1座19354.6m3初期雨水池 |
| 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池均根据实际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1.83 | 31.83 | 0 | 0 | 31.83 | 31.83 | |
| 0 | 15.916 | 15.916 | 0 | 0 | 15.916 | 15.916 | |
| 0 | 1.592 | 1.592 | 0 | 0 | 1.592 | 1.59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40.024 | 40.66 | 0 | 0 | 40.024 | 40.02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其中硫酸盐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BOD5排放执****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铊执行**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 | 生产废水经除铊一体化处理设备(25m3/h)处理满足车间排放标准后,再经除氟处理设备(100m3/h)处理达标后****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系统(除铊一体化处理设备100m3/h)处理满足车间排放标准后,再与车间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并进入除氟处理设备(100m3/h)处理达标后,****园区污水管网 | 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铊最大排放浓度为3.29ug/L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车间排放标准,铍最大排放浓度为3.52u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铊最大浓度为未检出,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车间排放标准,铍排放1.75u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废水总排口中的pH7.3~7.4,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101.25mg/L、BOD521.18mg/L、总磷0.38mg/L、总氮14.98mg/L、氨氮2.54mg/L、石油类4.70mg/L、SS75.50mg/L、硫酸盐88.60mg/L、氟化物0.48mg/L、铊及铍未检出,项目常规因子pH、CODCr、BOD5、NH3-N、SS、TP、TN、氟化物、石油类等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硫酸盐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铊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标准限值,铍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废水达标排放。 |
| 1 | ⑴锂云母生产线烘干焙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SNCR脱硝+40米高排气筒”处理 ⑵锂辉石生产线烘干焙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SNCR脱硝+40米高排气筒”处理 ⑶锂云母生产线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⑷锂云母生产线破碎、风冷、粉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⑸锂辉石生产线破碎、风冷、粉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⑹锂辉石生产线酸化炉废气采用“旋流碱液吸收塔+电除雾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⑺锂辉石生产线热风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⑻焙烧筒仓粉尘无组织排放 ⑼酸化车间酸化废气无组织排放 ⑽脱碳废气采用“旋流碱液吸收塔+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⑾碳酸锂干燥粉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⑿磷酸锂干燥粉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⒀沉磷酸锂废气采用“旋流碱液吸收塔+15米高排气筒”处理 ⒁熟料仓、破碎缓冲仓筒仓呼吸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25米高排气筒”处理 ⒂烘干窑缓冲仓筒仓呼吸废气、辅料仓筒仓呼吸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25米高排气筒”处理; ⒃沉锂车间三合一尾气收尘(18台三合一烘干)无组织排放; ⒄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6个缓存料仓收尘+6个包装机收尘+6个罗茨风机尾气)无组织排放; ⒅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4个缓存料仓收尘+4个包装机收尘+4个罗茨风机尾气)无组织排放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3-2010)》氨逃逸的规定(低于2.5mg/m3),氨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⑴锂云母生产线烘干焙烧废气经炉内SNCR脱硝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1根53米高排气筒(DA001)处理 ⑵锂辉石生产线烘干焙烧废气经炉内SNCR脱硝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1根53米高排气筒(DA002)处理 ⑶锂云母生产线投料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处理 ⑷锂云母生产线破碎、风冷、粉磨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4)处理 ⑸锂辉石生产线破碎、风冷、粉磨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1根24米高排气筒(DA012)处理 ⑹锂辉石生产线酸化炉废气采用2套“文丘里除尘器+水洗塔+脱硫塔(NaOH)+湿式电除尘器”+1根40m高排气筒(DA013)处理 ⑺锂辉石生产线热风炉废气采用炉内SNCR脱硝+1根40米高排气筒(DA014)处理 ⑻焙烧筒仓(酸化熟料仓)粉尘采用2套“布袋除尘”+2根40米高排气筒(DA015、DA016)处理 ⑼酸化车间酸化废气采用2套“碱液喷淋”+2根26米高排气筒(DA017、DA018)处理 ⑽脱碳废气采用1套“旋流碱液吸收塔”+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6)处理 ⑾烘干物料粉尘采用2套“布袋除尘+喷淋塔”+2根27米高排气筒(DA019、DA020)处理;粉碎粉尘采用“10台布袋除尘+3台喷淋塔”处理后1根27米高排气筒(DA011)处理 ⑿磷酸锂干燥粉碎粉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⒀沉磷酸锂废气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⒁熟料仓、破碎缓冲仓、烘干窑缓冲仓、辅料仓等筒仓均采用封闭式筒仓,废气产生量很小,少量熟料仓、破碎缓冲仓筒仓呼吸废气、烘干窑缓冲仓筒仓呼吸废气、辅料仓筒仓呼吸废气等无组织排放。 ⒂沉锂车间三合一尾气收尘(18台三合一烘干)采用1套“喷淋塔”+1根27米高排气筒(DA021)处理; ⒃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6个缓存料仓收尘+6个包装机收尘+6个罗茨风机尾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喷淋塔”+1根27米高排气筒(DA022)处理; ⒄沉锂车间料仓、包装、尾气(4个缓存料仓收尘+4个包装机收尘+4个罗茨风机尾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喷淋塔”+1根27米高排气筒(DA023)处理; | 监测期间有组织SO2最大折算浓度为33mg/m3、NOX最大折算浓度为6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7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97mg/m3、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3.33mg/m3,铊及其化合物最大折算浓度为0.0778ug/m3,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2.02mg/m3,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3-2010)》氨逃逸的规定(低于2.5mg/m3),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0.0795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即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4dB(A),夜间最大值为45.2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1 | 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各类车间、仓库和储罐区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 为了保护厂区周边及下游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企业已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工作;各类管线均为可视化并标明物料及流向等。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树脂、废原料包装袋、废滤布、废布袋、除磁渣、收集粉尘、除杂渣、碳化除杂渣、废矿物油、污水处理污泥、废耐火材料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应按 “**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 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暂存间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企业已按要求于车间内设置1座1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了1座面积为8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共分为三个区域:其****实验室废液、实验室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占地面积22m2;区域二主要贮存含铊污泥、废树脂,占地面积37m2;区域三主要贮存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机油抹布,占地面积21m2。 收集的废机油、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铊污泥)、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弃物及空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除杂渣、碳化除杂渣等收集后回用;废原料包装袋、废滤布、废布袋、废耐火材料、除磁渣等外售**回收单位;含氟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1 |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贮运和生产管理,采取严格有效管理措施防止泄露、渗漏和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项目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环境防护距离内必须确保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企业定期对各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生产所使用的化学品均分类、分区存放,硫酸储罐区等均已做好围堰及防渗要求;对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同时设置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制定了《应急预案》,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对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及上报制度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事故处理处置人员职责,现已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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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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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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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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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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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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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