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栖河丽岛公馆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南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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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栖河丽岛公馆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市******公司开发建设的栖河丽岛公馆项目位于**区**街道丽岛一路和丽岛二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T305-0101,于2024年5月取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52024GG****458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按照2024版《**市建筑设计规则》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1栋一单元、1栋二单元建筑高度由100.4米变更为99.9米;2栋一单元的层数由40层变更为41层,建筑高度由133.9米变更为136.6米,2栋二单元的层数由39层变更为41层,建筑高度由130.9米变更为136.6米 。塔楼轮廓微调、屋顶机房调整、凸窗调整。托幼设施局部优化,自行车停车位调整,绿化范围调整。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内容

项目容积率由6.34变更为6.49,总建筑面积由72777.92平方米变更为74057.7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1542.38平方米变更为52771.61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21235.54平方米变更为21286.16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4164.38平方米变更为5393.61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1235.54平方米变更为21286.16平方米。其余指标相应调整。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区**街道丽岛一路和丽岛二路交叉口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局网站

http://pnr.****.cn

******网站

http://pnr.****.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6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区深南大道10138号******建筑设计科,标注“栖河丽岛公馆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8191。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栖河丽岛公馆项目修改后总平面图

****

2025年6月13日

文档附件:

附件:栖河丽岛公馆项目修改后总平面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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