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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18746W | 建设单位法人:伍盛 |
| 毕林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二环东路150号 |
| ****钢铁11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天府新区 **天府新区视高街道 |
| 经度:104.****1299,104.05705 纬度: 30.****8802,30.1796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1 |
| 眉市环建函〔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94.12 |
| 83.0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1874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〇研究所 |
| 121********204824K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5********5985185 | 竣工时间:2024-12-25 |
| 2024-12-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02 |
| 2025-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html/main/col2749/2025-05/20/202********535****19280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钢铁110kV变电站**工程: 主变本期2×63MVA,终期3×63MVA;110kV出线终期4回,本期2回架空出线,预留2回电缆出线。 2、**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 在220kV****电站内新增110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2套。 3、**-钢铁110kV线路工程: ****~钢铁双回110kV输电线路,长约2×11.25km(架空段2×8.3km+电缆段2×2.95km)。**杆塔30基,沿本工程**电缆沟敷设2×0.03km。 | 实际建设情况:1、钢铁110kV变电站**工程: 主变容量2×63MVA;110kV出线2回(架空出线)。 2、**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 在220kV****电站内新增110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2套。 3、**-钢铁110kV线路工程: ****~钢铁双回110kV输电线路路径长2×10.782km(架空段2×7.810km+电缆段2×2.972km)。**杆塔28基。沿本工程**电缆沟(净空尺寸2×1.1m×1.9m)敷设2×0.030km。 |
| 本工程输电线路排列方式、分裂方式、敷设方式、导线和电缆型号与环评阶段一致,均无变化。验收阶段输电线路路径长2×10.782km,较环评阶段减少2×0.468km。其中架空段线路路径长较环评阶段减少2×0.490km,电缆段线路路径长较环评阶段减少2×0.008km。验收阶段使用杆塔28基,较环评阶段减少2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保设施 变电站:化粪池5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0m3; 线路:恢复施工区域。 批复要求 (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架空输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经过非居民区不低于6m、居民区不低于7m。确保工程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工程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二)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机具布局,加强施工期噪声管控,防止噪声扰民。严格落实安装喷淋装置、增加洒水频次、围挡遮盖等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处置利用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时清运和处置弃土、施工垃圾等固废,避免二次污染。 (三)****电站污水、固废。含油废物、事故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废蓄电池的处理满足《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相关要求。 (四)施工活动尽量集中在用地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临时道路宽度,利用既有道路运输,合理选择塔基布置,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避免因相关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 实际建设情况:环保设施 变电站:化粪池5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0m3; 线路:恢复施工区域。 批复要求:经现场调查及监测,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经过非居民区为16m、居民区为17m,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架空输电线路最低架设高度经过非居民区不低于6m、居民区不低于7m的要求。本项目各项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均已落实,本项目钢铁110kV变电站站界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限值要求,变电站电磁调查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点;电缆断面各监测点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限值要求;架空线路周围各监测点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限值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制定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针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制定了《环保、水保施工方案》《环保管理制度》。施工中,优化施工布置、安装喷淋装置、采取洒水、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噪声和水土流失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利用项目部临时卫生设施收集;变电站土石方平衡后不产生弃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站内采用**的雨、污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沟。****电站内设置垃圾桶,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建设单位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23〕649号)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等相关固废管理的要求,将废旧蓄电池和事故油交由该年度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施工单位制定了施工方案,划定了施工范围、合理规划施工路线,施工临时道路利用既有道路,**临时道路时严格控制道路面积,减少了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塔基开挖采用挖孔桩基础,并结合使用高低腿铁塔,采用最适合的基础型式,减少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量;施工结束后及时地进行植被恢复。 经调查,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调试期间,****公司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有关环境诉求。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等相关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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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5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化粪池5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 1 | ****电站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0m3 | ****电站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0m3 |
| 本项目电缆依托**电力综合管廊敷设2×2.762km,电力隧道净空尺寸2×3m×2.5m,规划敷设16回110kV/220kV线路,埋深约1.05m。电力综合管廊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电缆依托**电力综合管廊敷设2×2.762km,电力隧道净空尺寸2×3m×2.5m,规划敷设16回110kV/220kV线路,埋深约1.05m。电力综合管廊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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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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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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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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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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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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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