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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需要,我局委托****编制了《**城镇开发边界外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选址合理性论证报告(****地块)》,****委员会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厅《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选址合理性论证报告(****地块)》****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联系电话:138****3410。现场公示地点为****。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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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