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9号排水口水环境综合整改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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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服务局拟对**县椰林镇9号排水口水环境综合整改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县椰林镇9号排水口水环境综合整改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陵水黎****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审批室(二)

邮编:572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县椰林镇9号排水口水环境综合整改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县椰林镇老吴村
环评单位: **双帆****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污水处理工程(三级生态滤池(含设备间))、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及配套景观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366.09m2,**三级复合生态景观净水滤池污水设计处理量为5000m2/d,总面积为3750m2。 上游排水渠清淤:清淤长度约2000m,宽度为2.3m,清淤量约为2300m3。三级生态滤池配套设备间,占地163.3m2,总建筑面积154.36m2,地上1层,采用框架结构,位于生态滤池西南侧。设备间主要涵盖复式涡流气浮一体化设备、加药设备、污泥脱水设备、药剂区等。 中游河道生态修复:长度约为366m,中游河道采用植物石滤料与粉绿狐尾藻进行原位生态修复,修复总面积为1866m2。 下游水下森林工程:下游森林塘作为景观水系,园路铺装约280m2,由园林专业改造。 景观绿化植物种植 2820m2,修复护栏210m,**园路192m2(含修复园路340m2),铺装888m2(园路铺装477m2,广场铺装411m2),健身平台304m2,路缘石246m及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发展规划,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和陵水县“三线一单”。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并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营,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和污水处理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节约综合利用中“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对照《**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本项目不在禁止、限制类的目录清单里,为允许类。因此,本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 本工程是在原项目用地范围内施工,不新增永久占地,工程施工难度相对较小,工程占用地也不在农田基本保护区范围,同时本工程建筑物布置紧凑,占地面积小,土石方量小,工程施工也避免了大挖大填,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太大影响。因此是合理的。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和污水处理项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少量恶臭污染物,经密封加盖、喷洒除臭剂和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产生的固废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项目位于**县椰林镇老吴村**路,工程建设是在原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排水渠两侧基本农田,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临时堆渣场和施工便道。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动植物等,项目区域生物多样性比较简单,生态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等经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陵水县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7、22、10 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为 0.7 μg/m3,臭氧(O)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101 μg/m3。区域环境中PM10、PM2.5、O3、SO2、NO2、CO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硫化氢、氨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值,说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仅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不运输。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评价区域内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中游河道河水经管道进入陵水河,水质目标为Ⅲ类,目前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尚未投入运行,经现场监测,水质存在部分因子(总氮、COD和BOD5)超标,但超标量不大,超标原因为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排水渠污水直接进入河道。待后期项目正式运行后,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态滤池深度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该区域受热带海洋气候和季风气候及人类活动等的影响,调查区域内人工植被类型有椰子海防林、生态景观植被、农田等,自然植被则由灌丛和草丛群落类型组成。评价区域的野生植物中,没有《中国濒危保护植物名录》中所列物种。区域内动物为本地常见爬行类、啮齿类、昆虫和鸟类。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较为简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施工期挖机漏油事件,为防范漏油事件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制定“预防为主,应急处置”的事故防范措施和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产生风险。
公众参与意见: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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