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将宁****社区下桥综合大楼房屋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社区下桥综合大楼房屋招租项目
二、项目范围:本项目坐落于**街道综合大楼兴工一路39号东面3间,总面积约200平****医院****服务站)。意向承租方可在报名前对竞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
三、出租年限:5年
四、出租底价:不低于155000元/年
五、竞标人的资格条件:
(1)竞标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标书代写
六、竞标人要求:
(1)意向承租方可在报名前对竞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承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出标的现状及竞租要求。
(2)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按标准化要求搞好日常管理,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3)承租方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方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承租方在租用期间若要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必须提供相关方案并经竞标人同意。如未经竞标人同意进行改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设备设施维修费、电话费、有限电视、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7)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合法经营,中途涉及非法经营,发包人有权监督。必须服从城管、环保、安全执法部门的合法管理,符合街景等相关要求,不得随意堆放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行为,自觉做好门前三清。
七、中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竞标,竞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竞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家数不足3家的,发包人重新组织竞标。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标文件规定合同签订前应当提交第一年承包款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发包人重新组织竞标。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10天内与发包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无效(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5)竞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竞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竞标人公章(红章)。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按竞标文件要求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人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退还。标书代写
十一、付款方式
先付后用,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租款。下一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合同直接终止。发包人重新竞标并且不予退还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发包人处置。
十二、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06月26日10: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10:30时整(**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县****交易中心开标室(**县**街道科二路189号一楼)标书代写
注:所有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十三、没有报名和购买竞标文件的竞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县基层小型平台、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五、其他要求:
1、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竞标。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六、联系方式:
竞标人:****
办公地址:宁****社区下桥村
联系人 :王万永
联系电话:135****0168
招标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县**街道气象路15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4-****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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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6/18 1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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