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字〔2025〕15号
关于《**市**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你单位上报的《**市**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9日,**市****委员会批复了《关于**市**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审字〔2022〕793号),根据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排水排涝管网长约40km,含配套完善检修井1520座,**水系连通改造渠长约3.2km,岸坡整治生态护岸长约5.59km,**改造原有排水管道8.5km,**排水管22.71km,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涉河片区主要有南河滨路排水主干管工程和金墀片区排水管网工程。
南河滨路排水主干管工程,实施范围为丰溪**岸南河滨路,项****电站(118°9′58.64″,28°25′54.15″),**丰溪码头(118°11′18.36″,28°25′39.41″),实施丰溪**岸污水干管上岸工作,****电站-丰溪码头)改建雨污管网约2.8km,管径DN600-DN1000,同步沿线建设污水支管收集周边生活污水,管长约0.4km。**管道管底设计高程为92.14m~87.6m,管道平面距离现状丰溪河左岸挡墙岸线约8.5m~16m,管道埋深2.5m~6.5m,管道基础坐落在卵石层,管道施工采用明挖槽钢支护、树根桩支护施工和顶管施工。
金墀片区排水管网工程,****社区、塘墀社区,工程主要内容为完善片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配套建设排水管网约7.5km,管径DN200-DN600。河道管理范围内主要有DN200、DN300污水管道,生态补水井和塘墀一体化提升泵。
**生态补水井位于裕丰大桥下游左岸120m河床,生态补水井(河道内)坐标为118°12′3.17″,28°25′21.72″,现状河床高程为91.5m~91.0m,水厂长2.6m宽2.0m,高3.35m,河床处外露2.05m,设置2个潜水泵,设计取水流量为Q=10m3/h,扬程H=10m,公里为N=1.5KW。
**塘墀一体化提升泵,潜污泵两台100QW65-15-5.5。**一体化提升泵坐标为118°12′10.68″,28°25′21.09″。
塘墀、金墀段,沿河道管道终点管道南河滨路排水主干管接溪码头,****社区(坐标为118°12′23.09″,28°25′27.95″)。**DN200~300污水管,铺设在现状沿河路下,管道埋深1.3m~3.0m,管道基础坐落在卵石层,施工采用主要采用明挖和槽钢支护施工。
拟建项目位于丰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为确保河道防洪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涉河建设项目必须进行防洪评价。
二、总体评价
1、《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
2、《评价报告》所采用的评价依据、技术线路、工作内容及基础资料基本齐全,分析评价计算方法和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防洪评价分析计算方法
1、基本同意报告设计洪水采用《**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区城市左岸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18年10月**信江水利****公司编制)成果。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冲刷、河堤稳定分析计算方法与成果。
四、防洪评价
1、根据**区左岸防洪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和《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等标准规范确定,基本同意涉河段采用20年一遇进行评价分析。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工程建设对河道治理实施影响较小的评价。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河势稳定影响的分析结论。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建设项目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及设施的影响评价。
5、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对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
6、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分析。
五、意见与要求
1、避免工程施工后形成贯穿式渗流通,影响河稳定,对管道沟槽93.1m以下开挖管道回填采用抽槽式黏土回填形成间隔防渗墙。
2、**生态补水井紧靠混凝土固脚施工,会影响现状固脚挡墙稳定,建议补水井布置移向上游河滩地侧,减小补水井施工影响现状护岸固脚稳定。
3、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无条件、无偿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河道治理的需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应妥善处理好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4、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立堆场及建设办公、生活、仓储用房和场地实体围墙等建筑物、填土抬高滩地,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5、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水利局备案;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水利局和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其施工放****水利局参加。
6、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妥善维护好河道及附属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7、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等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附件:**市**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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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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