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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办法》(鲁环发[2018]190号)规定的要求,《****焦化脱硫废液提盐项目》已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焦化脱硫废液提盐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一座脱硫废液提盐生产车间,车间内建设一套60m3/d脱硫废液提盐装置,对脱硫废液进行综合利用,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孙维
联系电话:182****2301
电子邮件:****@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时间: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