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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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5-0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0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807
传真:0429-****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4万吨钢厂收尘灰及钢渣

葫芦****公司

**省**市**区寺儿堡镇前瓦村

******公司

该项目位于**省**市**区寺儿堡镇前瓦村,建设内容:将现有PET瓶片生产线改造为加工钢厂收尘灰及钢渣生产线,继续利用部分原有生产设备,同时新增加工钢厂收尘灰及钢渣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生产工艺主要为粉碎、雷蒙、球磨、洗料磁选、压滤脱水,预计年产2.44万吨铁精粉。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万元,占总投资的4.3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碎机、磨粉机和物料的装卸、储存等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其中粉碎机采取上方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磨粉机采取密闭集气管道收集+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均采取密闭车间沉降、洒水抑尘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粉尘的逸散。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磨矿水、洗料废水等。废水采用絮凝+沉淀组合工艺,处理后的上清液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相关要求,回用于洗料工序,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沉淀池尾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车间沉降的沉降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15m2)。

6、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废机油泄漏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管理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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