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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坊巷“蒲公英”普法驿****文化馆)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行政)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8日 12:27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黄碧玲,冯小妹,蔡平 | ||
| 总成交金额 | ¥96.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淑芬、杨红英、林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9580 | ||
| 采购单位 | ****(行政)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营房里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325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9580 | ||
采购包1:
| **** | **市小柳路85号 | 965,000.00元 | 98.52 |
采购包1(坊巷“蒲公英”普法驿****文化馆)):
服务类(****)
| 1-1 | 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 坊巷“蒲公英”普法驿****文化馆) | 坊巷“蒲公英”普法驿****文化馆) | 在文儒坊55号罗必魁故居****文化馆,按照“一区三站”(即法治文化展示区、法务特派员驿站、“蒲公英”普法驿站、人民调解驿站)的总体布局,完成场馆展陈设计及布展,包含展陈策划、展陈设计、布展施工、宣传服务和展陈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围绕展陈主题,内容详实,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思路、设计原则、展示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完成全部交付,如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延期,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顺延。 | 项 | 按采购人确定的最终方案的相关内容实施。 | 965,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黄碧玲 |
| 评审专家: | 冯小妹 、 蔡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505 0189 0007 0000 139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坊巷“蒲公英”普法驿****文化馆):1.44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定标日期:2025年06月18日(项目编号:****)。
4、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名称:****(行政)
地址:**区营房里12号
联系方式:0591-****325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95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淑芬、杨红英、林炜
电话:0591-****9580
****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