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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医院项目竣工调试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原******公司)
建设地点:**省平****村委西100m**
项目建设情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4年10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5年1月
3、环评批复文号:平审服1-149复[2025]11号
4、建设情况:利用闲置5层楼进行改造,设置检验科、内科、外科、急诊科、中医科等科室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并配套设置病床21张。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针对汽车尾气,采取设置指示牌引导车辆停放,减少怠速行驶等措施;垃圾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隔离和卫生防护措施,同时加强内部除臭处理,使用微生物除臭剂等;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所有构筑物均位于地下,同时加强内部除臭处理,使用微生物除臭剂;消毒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检验室废水、医护人员废水及门诊病人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后勤职工废水、病房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位于综合楼西南侧,设计处理能力10m3/d,采用“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A 2O)+二沉池+絮凝沉淀+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的处理****基地绿化,不外排。
3、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医药包装材料、PAM包装袋、除臭剂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废药物、药品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