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中心建设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省**市**区文化路63号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限: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 189****970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