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情况
基础信息:本次调查地块为“婺**白龙桥镇**南街以东、马海路以北地块(与**市婺**白龙桥单元(WC-23-04-04)地块为同一地块)”,该地块位于**市婺**白龙桥镇,**南街以东、马海路以北、文渊街以西、横一东路以南,中心经纬度E:119.565923°,N:29.080324°,总面积2.794765公顷。根****分局于2024年7月发布的《**市婺**白龙桥、十二局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用作教育科研用地(A3)。
二、调查工作简况
参照相关导则及标准编制了《婺**白龙桥镇**南街以东、马海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5年2月11日,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函审,经修改完善后作为采样实施方案。根据分区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设置9个土壤(S1-S9)和5个地下水(W1-W5)采样点,分别集中于地块历史**市小苏制罐厂厂区、农田区域、道路建设区域、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区域,同时根据区域地下水流向在西南方向0.45km处未扰动农田区域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对照点(DZS1/DZW1)。地块内西侧堆土区域取样深度8m,地块内北侧平整区域取样深度7m,其余点位6m,地下水建井深度与土壤钻井深度一致。
22025年2月12日~17日,完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工作,经过土壤柱状样分样快筛以及洗井等工作,共送检土壤样品53个(含5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数7个(含1个平行样)。
三、调查结果
通过实地采样分析,地块检测因子及检测结果如下:
土壤监测因子:《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的45项与其他特征因子pH值、钴、钒、锡、锑、锌、铬、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甲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共58项。
土壤监测结果:项目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监测因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表1常规地下水指标(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外的35项)和其它特征污染因子钴、钒、锡、锑、铬、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苯乙烯、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乙苯、甲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共52项。
地下水监测结果:项目地块内和对照点地下水肉眼可见物和浊度等因子检测浓度等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 IV类标准,地块内W1、W3点位色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IV类标准,其余因子检测浓度其余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RSLs)》(2024.11)自来水筛选值(TR=1E-06,THQ=1.0)要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表A.1限值。
项目地块内和对照点地下水肉眼可见物和浊度等因子检测浓度等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 IV类标准,可能与地质原因有关,区域潜水赋存于粉砂、圆砾层中,导致地块水质浑浊;地块内W1、W3点位色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IV类标准,W1曾是地块农田农用渠所在地,历史沟渠淤泥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W3为施工点,施工活动对该点位地下水色度有一定影响。
四、结论
项目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及周边历史活动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次调查地块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及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满足规划用地条件,后期可用作教育科研用地(A3)开发利用。
作者(136****502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6-18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