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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的委托,****对**市区西郊单元ZX-20-04-02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市区西郊单元ZX-20-04-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地块基本情况:**市区西郊单元ZX-20-04-02地块位于**市婺****街道,地块**婺州北街,南至纬五路,北至**西路,西至经十一路,地块中心经度E119.625383°,中心纬度N 29.099516°,地块占地面积为38380.92m2(合约57.57亩)。
本次调查地块初始为农田,于上世纪30年代地块内建设有铁路铁轨,而后地块周边逐步进行开发,至70年代地块北部区域开始建设为铁路货场和物资局市场仓库,地块东南角区域建设仓库;2017年地块北部区域的铁路货场和铁路轨道进行拆除;2021年地块北部靠近边界部分的物资局市场仓库用房拆除,而后地块北侧的**西路建成通车;2022年地块东南角厂房拆除完成;2020年~2024年期间本项目地块靠近北侧边界和西侧边界区域有周边建设项目项目部临时驻点,其他区域一直闲置至今。调查地块现状为水塘、农田、荒地(局部有蔬菜种植)、堆土和农村道路,地块靠近北侧边界区域有空置板房尚未拆除。
根据《**市区西郊单元ZX-20-01~04街区、06街区01~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
调查结果:当前状态下**市区西郊单元ZX-20-04-02地块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可用于居住用地(R2)开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