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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情况表》),《情况表》于2025年6月17******局批复同意(编号:****),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使用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基地项目为草朗村2025年推进“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的重点示范项目,为推动该项目顺利报批,拟在井岸镇草朗村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新**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使用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情况表》落实地块位于**市**区井岸镇草朗村,本次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1.9137公顷。本次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管控要求,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
三、****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四、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区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9137公顷。
五、公告方式
******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珠****人民政府和草朗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图:1.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