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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保障部《人力**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公司提交了相关备案申请资料,经审查,该公司备案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拟同意******公司****公司在**市区域内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和劳务派遣业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反映,联系电话:0937-****703。公示内容如下:单位名称****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劳务派遣许可证号人力**许可证号备注 ******公司****公司 冉雪怡**省**市**市沙州镇沙洲北路8号**楼四楼412室 ******公司 向** 735****22008号 (甘)人服证[2022]****000413号 分公司备案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