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8 15:31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二车间生产线节能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二车间生产线节能增效项目

**县盘江镇冒沙井

****

**丽品****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县盘江镇冒沙井,地理坐标:107度9分5.763秒,26度30分28.720秒,属于玻璃包装容器制造。本项目未新增占地,在厂区原有二车间(面积6000m2)厂房内改扩建4#燃煤气炉窑生产线,拆除原有90m2煤气马蹄焰玻璃窑炉,更新90m2煤气马蹄焰玻璃窑炉,配套新增1.5米退火炉1条,将原有的3条3米退火炉改造为3条3.3米退火炉,更新升级天然气供料道4条、燃煤自控系统1套,改造完成后,4#线(二车间)共计4条生产线,产能为6万t/a。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26%。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期采取限速、对施工道路及设备拆除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混凝土搅拌等,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180m3/d)处理达《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表1 再生水用作循环冷却水标准后回用于防尘用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厂房进行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及设备包装物,分类后优先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物料运输装卸、堆料场粉尘

原辅料堆场、配料车间经采取厂房封闭、采取洒水抑尘以及自然沉降等措施,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原煤堆场颗粒物排放执行《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426-200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配料混料粉尘

配料及混料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封闭厂房,厂房内自然沉降,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供料道、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玻璃瓶生产原料,经燃煤气玻璃熔炉熔化后进入供料道,为制瓶机提供玻璃液,供料道和退火炉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天然气燃烧会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进入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温SCR脱硝+布袋除尘器+高温脱硫塔)处理后,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 玻璃熔窑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后,经6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4)煤制气废气、玻璃熔融废气

本项目煤气发生炉作为马蹄焰玻璃窑炉能源供应,产生的废气经一套中温SCR脱硝+布袋除尘器+高温脱硫塔装置处理后,产生的废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 玻璃熔窑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后,经6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员工,生产废水主要为玻渣清洗废水、剪切工序冷却循环废水、防尘废水。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区已建三格沉淀池(300m3)沉淀后,回用于玻渣清洗工序,不外排。剪切工序冷却循环废水进入冷却塔(50m3/d)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防尘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斜板沉淀池+**池,处理规模180m3/d)处理达《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厂区冷却水及防尘用水。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氨水罐区、事故池等,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营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更换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渣、灰渣、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煤焦油,废物代码以及脱硝过程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产收****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20m2)后,****公司。布袋除尘器需定期更换,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带走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渣、灰渣、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外售。设备保养维修产生的废机油、脱硝装置会产生废脱硝催化剂、煤制气过程中会产生煤焦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建筑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