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许可结果 | ||
| ****环境局 | |||
| 2021-05-07 | 发布日期:2021-05-07 09:40 | ||
| 宿环建函〔2021〕33号 | 有效性:有效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市**县周寨一场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宿环建函〔2021〕33号
******市**县周寨一场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宿****公司:
报来《宿****公司**市**县周寨一场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按照《**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宿****公司拟投资15600万元在**县周寨镇张屯村建设**市**县周寨一场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1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建成后形成常年存栏能繁母猪12000头、年出栏断奶仔猪300000头的规模。项目已由****委员会予以备案(备案号:2020-341321-03-03 -040226)。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采用的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场区日常管理及周围绿化,猪舍通过“优化饲料+喷洒除臭剂除臭+加强通风+夏季水帘降温+加强绿化”的方式处理猪舍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站、堆肥车间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车间设置收集装置,通过负压抽风机集中收集,恶臭气体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塔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的方式处理项目产生的恶臭。沼气燃烧过程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设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区、学校以及食品加工等敏感目标,****养殖场运行后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沟沿地形流入当地农灌渠内;项目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废水由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废水通过收集****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渗要求,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用以观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规范各类固废堆场的建设,厂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猪粪、沼渣、污泥送至堆肥车间堆肥后外售处理;病死猪和分娩废物送往场区无害化处置车间安全处置,无害化处置固废送堆肥车间堆肥;医疗废物和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于各类固废要定期清运减少暂存时间,并做好台账记录。
5、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应项目建设与运行可能引起的社会关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局。
七、在后续监督检查中若发现你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
抄:******分局,****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