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许可结果 | ||
| ****环境局 | |||
| 2021-07-27 | 发布日期:2019-09-27 17:01 | ||
| 宿环建函〔2021〕47号 | 有效性:有效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年产15000吨锂离子正极材料(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
宿环建函〔2021〕47号
****年产15000吨锂离子正极材料(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公司:
报来《安****公司年产15000吨锂离子正极材料(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你公司拟投资40000****经济开发区实施年产15000吨锂离子正极材料(一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613m2,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内置原料区、预处理区、烧结区、后处理区及产品储存区),同步建设综合楼、办公楼、变配电等辅助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锰酸锂正极材料5000吨。项目已****委员会备案(备案号:萧发改政务[2018]1273号)。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投料、混料粉尘负压收集后共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窑炉头部烧结废气经20m高排气筒外排,窑炉尾部冷却气体经20m 高排气筒排放;批混、筛分和包装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尾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2、落实固废处置要求。****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含油废抹布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废包装袋和含铁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按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设施。
3、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4、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及《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措施,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防渗处理措施,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关要求。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局。
****环境局
2021年7月27日
抄:****分局,******公司。
****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