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萧县经济开发区水生态提升治理工程(萧县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宿州-萧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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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结果
****环境局
2022-01-192022-01-19 16:52
宿环建函〔2022〕5号有效
暂无
****环境局****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水生态提****经济开发区****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环境局****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水生态提****经济开发区****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22-01-19 16:52

宿环建函〔2022〕5号

****环境局****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水生态提****经济开发区****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开发区水生态提****经济开发区****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宿****分局初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8154.33****开发区水生态提****经济开发区****处理厂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发区新型建材****处理厂1座,占地面积约25亩,处理规模6000t/d,采用“格栅+沉砂+A2/O+混凝沉淀+转盘过滤+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配套污水管网(管径DN600)约11.5千米,****开发区核心区新型建材园、**电子产业园及新型建材园西侧部分居民区;配套中水管网(管径DN350)2.435千米,接入拟建“**一般有机废弃物及农林生物质处置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已****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0﹞466号文件予以批复,且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采用的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生态保护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粗、细格栅、沉砂池、沉淀池、生物池A段、贮泥池等工艺单元须加盖封闭,恶臭气体通过管线收集至除臭系统,处理后尾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外排恶臭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并规范设置排气筒。

3、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

4、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同步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处理厂出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并规范设置排污口。

5、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及《报告书》中提出的方案,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防渗处理措施,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关要求,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地下水污染。

6、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固废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其中的危险废物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全厂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8、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9、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宿****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局。


****环境局

2022年1月19日

抄:宿****分局,******公司

**** 2022年1月19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