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邦振家具加工厂建设项目

审批
云南-昆明-五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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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2MADM5XR0XD陈国生
苏家敏**省**市**区
******办事处桃园宝寺上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工厂建设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省**市**区 ******办事处桃园社区昆鹏厂内
经度:102.69796 纬度: 25.15267****环境局**分局
2023-03-02
昆五环评复〔2023〕5号****
2025-05-09100
24.85****
****0102MADM5XR0XD******公司
****0102MA6NWPK769******公司
****0102MA6NWPK7692024-06-30
2025-05-192025-06-18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453a218ebe2a7a1c69812ff1bdc3116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筑面积5255.7m2,****结构厂房4815.6m2,活动板住房440.1m2;项目每年生产实木家具9200m2。钢结构厂房4815.6m2,每年生产实木家具7000m2。
取消生活设施,减少面积440.1m2。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下料、铇料、冷压、组装拼接、修边、封边、砂光、底漆、晾干、打磨、喷面漆晾干、检验入库。原料、下料、铇料、冷压、组装拼接、修边、封边、砂光、底漆、晾干、打磨、喷面漆晾干、检验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木材加工粉尘、打磨粉尘经吸尘器、集气罩收集后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排气筒外排; 喷漆废气应经废气抽排系统收集后经水帘装置、1#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外排; 封边废气、拼接废气应经可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2#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需经高效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与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 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整改期间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得外排。运营期间水帘循环用水应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应经收集后沉淀池处理后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废水委托清运应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不得外排。运营期每台设备均自带吸尘器;已在打磨区上方新增集气罩收集粉尘,并设置1台11KW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下料、台锯去颗粒物;原料存放区台锯新增1台5.5kw布袋除尘器除尘;压铇、砂光、立铣、线条区新增1台11KW布袋除尘器除尘;封边机旁线条区新增1台3KW布袋除尘器除尘,各设备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15m,排气口朝上,并配备防雨顶,风机风量15000m3/h。 面漆房、底漆房、晾干房为封闭式,设置废气抽排系统,新增设置1套3#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对废气进行处理;喷漆工段取消原有水帘除尘,喷漆废气通过新增的1#光氧活性炭一体机进行处理;经1#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的废气与3#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的废气经距离地面15m高的DA002排气管道有组织排放,抽风机风量为10000m3/h,排气口朝上,并配备防雨顶。封边区、拼接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新增安装2#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吸附设施处理后,与木材加工粉尘治理系统废气一同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15m,排气口朝上,并配备防雨顶,风机风量3000m3/h。以上有组织废气经相应布袋除尘器、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运营期间,厂区废气治理整改已取消原水帘设施,无水帘循环水产生;厂区内已取消生活设施,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环保设施优化调整,增加环保治理设施;取消生活设施,无食堂油烟及生活污水产生,不再设置处理设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需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 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布袋收尘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存放区之后,定期外售; 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之后委托****清运处置,委托协议见附件。 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1间。
无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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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食堂油水分离器、沉淀池 收集委托清运不外排 已取消生活设施,无生活污水产生,不再设置化粪池、沉淀池。 无设施,未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烟净化器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 取消食堂,不设油烟净化器。 未监测
2 布袋除尘器(木材加工打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每台设备均自带吸尘器;已在打磨区上方新增集气罩收集粉尘,并设置1台11KW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下料、台锯去颗粒物;原料存放区台锯新增1台5.5kw布袋除尘器除尘;压铇、砂光、立铣、线条区新增1台11KW布袋除尘器除尘;封边机旁线条区新增台3KW布袋除尘器除尘,各设备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15m,排气口朝上,并配备防雨顶,风机风量15000m3/h 2024年9月5日、9月6日厂区正常运营、设备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下开展DA001排气筒监测
3 喷漆废气治理系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面漆房、底漆房、晾干房为封闭式,设置废气抽排系统,新增设置1套3#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对废气进行处理;喷漆工段取消原有水帘除尘,喷漆废气通过新增的1#光氧活性炭一体机进行处理;经1#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的废气与3#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的废气经距离地面15m高的DA002排气管道有组织排放,抽风机风量为10000m3/h,排气口朝上,并配备防雨顶 2024年9月5日、9月6日厂区正常运营、设备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下开展DA002排气筒监测
4 封边、拼接废气治理系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封边区、拼接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新增安装2#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吸附设施处理后,与木材加工粉尘治理系统废气一同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15m,排气口朝上,并配备防雨顶,风机风量3000m3/h 2024年9月5日、9月6日厂区正常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情况下开展DA001废气监测
5 布袋除尘器(木材加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各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各工段加装布袋除尘器,少量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 2024年9月5日、9月6日在厂区正常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情况下于厂界外开展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6 封边、拼接废气治理系统、喷漆废气治理系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1993) 各工段设施配备安装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少量有组织废气及恶臭无组织排放。 2024年9月5日、9月6日在厂区正常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情况下于厂界外、厂房门口开展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设备均放置于车间内,均为室内声源,加装减震垫。 2024年9月5日、9月6日在厂区正常运营情况下开展厂界噪声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1间。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需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 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布袋收尘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存放区之后,定期外售; 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之后委托****清运处置,委托协议见附件。 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1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应规范管理,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进行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严禁烟火。危废暂存间等需采取防渗处理。加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项目车间内保持良好通风,油漆调配不在油漆暂存间内进行,厂区内配备有2个应急物资柜,同时于各生产区均配备有灭火器; 危废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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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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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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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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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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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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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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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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