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电站移民安置点建设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18 16:33 至 2025-07-03 16:3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7308.76 | |||
| 地块规划用途 | 07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西岔河镇三教殿村 | |||
| 经度 | 107.975570 | 纬度 | 33.45259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6-05 至 2025-06-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孙木子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7241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孙木子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724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0****057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北路33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电站移民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位于**县西岔河镇三教殿村。地块东侧为三教殿村和林山,西侧为椒溪河河道和G108(京昆线),南北侧为三教殿村农田。调查地块面积为27308.76m2(40.96亩)。****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7.97557°,N33.45259°。根据《****规划局**分局建设用地地块信息核实表》,本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三教殿村的 01耕地(0101水田);03林地(03010乔木林地、0302竹林地、0304其他林地);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01农村道路);07居住用地(0703****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自然**部《自然**部关于****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882号)、******厅《******厅转发****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复和土地征收批复的函》(陕自然资函〔2024﹞1562号)、****政府审批土地件《转发《****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复和土地征收批复的函》的通知》(汉市土批〔2024﹞90号),调查地块由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局编制的《**县详细规划图》,地块规划为07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目前地块处于供地前相关审批手续办理阶段。 项目组于2025年6月5日~6月20日对项目地块、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相邻地块历史上为村庄、国道、河道和林山,现状未发生明显变化,不会对地块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加油站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了有效的环保处理措施,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迁移污染影响较小。 综上调查结果表明: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但污染影响较小,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