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宋河**段引排水配套设施与改造工程
补遗(第2次)
各潜在投标人:
古宋河**段引排水配套设施与改造工程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修改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招标文件原内容) |
编 列 内 容 (修改后的内容) |
| 7.3.1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3,944,941.35 元,古宋河**段引排水配套设施与改造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 3,944,941.35 元。 (其中暂列金额 187854.35 元、暂估价(包含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其他()列入其他项目清单明细表中)。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3,944,941.35 元,古宋河**段引排水配套设施与改造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 3,944,941.35 元。 (其中暂列金额 187854.00元、暂估价(包含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其他()列入其他项目清单明细表中)。 |
二、招标文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修改项
其他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基本预备费 |
187854.00 |
|
| 2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89800.00 |
|
| 3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131700.00 |
修改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187854.00 |
|
| 1.1 |
基本预备费 |
187854.00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2025年6月18日
古宋河**段引排水配套设施与改造工程
补遗(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古宋河**段引排水配套设施与改造工程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3.2.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条款号 |
条款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修改后的内容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的其他材料 |
(2)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缴纳的最近连续 6 个月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 及公司连续 6 ****银行流水证明) (3)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
(1)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缴纳的最近连续 6 个月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 及公司连续 6 ****银行流水证明)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3)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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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